這兩天在翻一些地方誌的書籍,發現書寫地方誌並非易事。地方誌中的歷史越詳實,那麼引用歷史資料和相關文獻自然是免不了的;以紀錄和學術的觀點來說,當然引用資料越多越精細才好,
但若只是作一本地方誌書籍,則參考文獻和註腳過多,有可能相當程度的影響讀者的樂趣,並導致有不易閱讀的問題。
不過回過頭來說,若地方誌引用文獻過於粗略,則參考價值就會大為降低,也容易變成鄉野奇譚,不夠嚴謹,與一般民間故事書無異。
就我的看法而言,問題之所在則仍需取決於讀物的本質。若是研究報告轉為書本出版,且學術色彩濃,對於引用的部份應盡可能要求完美,並符合學術體例;若是為一般地方誌的體裁,或是書寫人文、鐵道、民俗、生態題材的書本,由於讀者之族群和年齡層可能更為全面,就要考慮到文字上的修飾和近人。但在不會建構起知識高牆的前提下,相關的參考文獻仍屬必須。
適當的運用註腳和參考文獻,同時兼顧文筆的雅緻與引人入勝,加上詳實的考據和資料整理,另有作者本人的消化吸收與個人看法,乃是成就真正內外並具的地方誌的不二法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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